根据《2012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》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有关规定,经报名、笔试、面试及体检、考核合格,确定拟选调人员,现公示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,从公示之日算起。 监督电话:0877—2025237
附件:玉溪市抚仙湖环境保护工程中心拟选调人员公示.xls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